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吸食他人精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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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吸食他人精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吸食他人精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问题的复函

1988年11月24日,最高法院研究室

公安部法规局:
浙江省公安厅电话反映的案件(一成人吸食多名青少年精液),现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我们认为,该行为可以属于流氓活动。但在确定其行为构成犯罪时,还应查清一些主要情况和情节,比如,其行为造成的具体后果、行为人对被吸食精液者的强迫程度等。
以上意见供参考。

附:公安部法规局关于吸食他人精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浙江省公安厅电话反映:该省德清县一名五十多岁的理发员,自1963年起就有吸食男子精液的行为;经查实,仅1984年以来即达20多次,其吸精对象为青少年,其中20岁左右的青年9名,少年1名,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德清县公安局认为该行为属于流氓罪中的“其他流氓活动”,即以流氓罪将此案移送县检察院起诉。但德清县和湖州市检察院认为该行为在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以流氓罪论处。
浙江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一致认为,此行为应以流氓罪论处,而且以往也是作这样认定的,但刑法确无明文规定,故省公安厅请示我局答复。我们的倾向意见是,此案应以流氓罪论处。妥否ⅶ请你们提出意见,并函告我局。
198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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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二届第5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二届第5号)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9年4月27日选举张鼎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主 席 团
1959年4月27日于北京

           提高主动发现自侦案件线索的几点途径

           景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赵建国 姚艳萍

  检察机关自侦部门查案,线索起着基础性作用,没有线索,查案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想方设法扩大线索的来源,成为各级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中较为一致的认识是,公民举报可查性较差,成案率低。因此,自侦部门在平时的工作中,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发现并扩大线索,显得尤为重要。在目前的办案实践中,应如何主动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在此略陈已见。
一、注重侦查策略,深挖“窝案窜案”。
所谓职务犯罪窝案窜案,是指在侦查办案中,由同一案件线索或同一线索事实引发出的各个不同的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窝窜案的犯罪事实或作案过程相互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侦查中一旦抓住并突破其中一个,往往就能收到焚如破竹的办案效果,而且窝窜案件的犯罪事实往往相互交叉,从而有利于收集固定证据,同时犯罪嫌疑人也不易翻供。深挖“窝案窜案”线索,可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立足于案件线索和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权力分配环节进行分析挖掘;二是充分利用司法资源,特别是充分利用合法强制手段挖掘控制涉案人员,最大限度地从中挖掘案件线索;三是充分利用案件中存在的对立矛盾,特别是利用犯罪嫌疑人被立案查处后的不平衡心理,巧妙施计,从中发掘窝窜线索;四是从涉案信息中挖掘线索。
二、加强线索管理,善于长期经营。
案件线索中初查是整个反贪查案的绩效。由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被举报人反侦查意识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政策性强,以及办案人员主观能动性和破案能力参差不齐,造成目前初查线索成案率低,未成案线索比例较大的状况。对于这部分未成案线索,不能一搁了之。而是要加强管理,有的线索要长期经营,待时机成熟,再从线索库中调出重新初查。自侦工作中可通过建立线索、缓查、重新初查,线索内部制约,未成案线索初查终结复审等有效的工作机制,对现有线索综合经营,综合运筹,全面利用现有线索,使线索增值、增效。
三、寻求各种途径,拓宽案源渠道
在办案实践中,侦查人员要增强主动出击意识,立足自身,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力争多方面挖掘和排找案件线索。一是建立协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将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中发现,浮现、积淀的案件线索积聚过来,为我所用,是为隐蔽身份和意图,秘密开展取证工作创造条件;二是加强与监所部门的联系协作,强化狱中攻势,敦促案犯检举;三是加强法律宣传的,引导疑犯有自首;四是结合个案预防,收集案源信息;五是组织调查摸底,收集热点信息。

单位:景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姚艳萍
联系方式:133158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