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维权“真空”叩问法律空门/吴凰行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09:09:46   浏览:931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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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之引发的网络虚拟财产的转让继承问题也一直为人们所讨论。

  2003 年12月18日,我国首例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至此,网络虚拟财产首次进入了司法的视野,我国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也积极对网络虚拟财产展开了深入研讨。尽管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但是网络虚拟财产已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网络虚拟财产案件也逐渐增多,虚拟财产已不是一个虚拟的问题了,而是一个迫切需要法律解决的现实问题。

  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具有商品的属性。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网络虚拟财产与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以网络虚拟财产“装备”为例,它是游戏玩家花了大量时间、金钱、精力所取得的,在某种程度上应该算是劳动所得,并且这种“装备”在网上明码标价,可以通过网上的交易和现实中货币的给付来实现流通,它具有了财产的属性。杨立新教授也认为,虚拟财产既可以从游戏开发处直接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市场上获得,因而虚拟财产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属性,其真实价值不言而喻。所以,网络虚拟财产不仅可以满足网民或游戏玩家的某种需要,可以给网络公司带来效益,而且它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虽然它不同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财产,但是具有了财产的属性,是财产的一种形态。

  而网络虚拟财产的载体账号,笔者认为其本质是一种消费品,用户是消费者,软件公司是服务提供商。服务,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的可供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用户在注册账号就是与软件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用户提供点击率,在线率或者充值给软件公司,公司则是提供用户使用的权利。

  但是网络虚拟财产在使用中却是步步惊心

  注册惊心

  网络虚拟财产是由其开发的软件公司许可使用和服务的,从注册开始就受到不公平待遇,用户注册账户的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大多是用户义务多权利少。以QQ账号申请协议来看,腾讯公司规定,用户的下载、安装、使用、帐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QQ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QQ帐号的使用权。腾讯QQ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但是用户注册时,服务协议都是另行链接,条款中都是字体大小,颜色相同的文字,对加重用户责任的条款并没有提请注意。

  即使用户发现了这些“霸王条款”,但为了使用账号也只有忍气吞声,只好同意。

  使用惊心

  在我国,纵观当前网络公司提供的数字产品服务协议,大都规定帐号的所有权归公司,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帐号的使用权。

  原来与我们息息相关的账号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随时都可能会被网络公司收回。如长期不使用,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会被提供服务的公司回收,电子邮箱3至6个月没登录就会被冻结然后被注销。游戏账号因为涉及“虚拟财产”,情况更加复杂。

  用户还要承担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网络公司也应该保障用户得到安全的服务,共同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而不是把责任全加在用户上。

  转让惊心

  用户想转让网络虚拟财产,或者发生意外或者死亡,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也受到很大的阻碍。以QQ账号申请协议来看,腾讯公司规定,QQ账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也就是说,QQ账号禁止转让或继承。

  在科技不断进步的今天,新型的财产利益形态不断出现状况下,物权客体呈现不断扩大化的趋势,已经从传统的有体物和无体物的固定形态转向其实质即就是财产利益,这也是物权保护规则从实体本位向价值本位转变的必然要求。因此从广义的角度来讲,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物。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为此,公民的合法财产是指通过合法劳动取得的报酬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取得的财产应包括所有权,也可以是使用权、地役权、用益权、居住权和抵押权等。

  我国继承法是于1985年4月10日通过,到目前已有26年,不可能预见当前的网络虚拟财产,因而考虑了兜底条款即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据此,笔者认为,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应包含网络虚拟财产,所以虚拟财产能够作为财产转让或继承。

  网络虚拟财产是今年来出现的新产物,与其相关的保护机制也处于发展、摸索阶段。为了更好的保护广大用户的利益,为了虚拟网络更好的发展,笔者希望能够早日出台法规规范虚拟网络,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地位和法律性质

  我国相关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已经较为完善,但是网络虚拟财产却没有准确的定义和界定,因网络虚拟财产发生的纠纷也没有直接可适用的法律。法律具有稳定性,也因此具有了滞后性。法律对新出现的社会关系还没来得及规范,于是就出现了‘法律盲区”。网络虚拟财产正处于这盲区之中。为尽快解决纠纷矛盾,笔者希望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确定其地位和法律性质,以适用新情况的出现。

  (二)健全网络游戏实名制注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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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78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01-1-20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以承包形式将不动产出租所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的请示》(川地税发[2000]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因此,企业以承包或承租形式将资产提供给内部职工和其他人员经营,企业不提供产品、资金,只提供门面、货柜及其他资产,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利润或其他名目价款的,如承包者或承租者向工商部门领取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业户营业执照,则属于企业向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业户出租不动产和其他资产,企业向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业户收取的全部价款,不论其名称如何,均属于从事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按“服务业—租赁”征收营业税。如承包者或承租者未领取任何类型的营业执照,则企业向承包者或承租者提供各种资产所收取的各种名目的价款,均属于企业内部的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关于加强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决定

机械部


关于加强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决定
1996年12月25日,机械部

“九五”期间,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121”工程,即“九五”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必须围绕“产品质量翻身”、“开发能力提高”、“组织结构优化”三大战役这个中心;抓好提高标准水平,强化标准实施两个重点;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这个基础。企业标准化工作不仅是企业的基础工作,而且是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结合机械工业当前情况,对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出如下决定:
一、企业领导要增强标准化意识,重视和支持企业标准化工作
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主管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负责人要了解有关标准化的法律和法规,以法制观念和企业内在需求认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作用。标准化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技术手段,是企业建立内部监督、实现自我约束的管理手段,是企业技术积累的有效措施。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标准化决策和措施,组织和督促职能机构做好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生产和经营管理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为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树立企业及其产品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要提高企业的全员标准化意识。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坚持依法自主管理的观念,适应市场竞争需求的观念,与有关技术、业务相互融合的观念和服务的观念。
二、健全机构、充实队伍,建立起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
企业标准化工作应由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企业负责人主管。大、中型企业应设置企业标准化管理职能机构,并在有关技术、业务部门设置标准化专责机构或专(兼)责人员,形成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企业标准化工作网络。小型企业可设置专职人员。根据需要,可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有关技术、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标准化委员会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和决策。企业领导要注重配备熟悉技术、业务的高中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承担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井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激励他们为企业的发展做贡献。从事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待遇应与承担产品设计、工艺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相当。
三、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保持企业所用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企业应根据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目标的需要,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并能适应用户、市场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标准的构成和内容,保持企业所用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企业标准体系要与推行质量管理系列标准和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相结合,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组织结构优化服务。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结合企业持点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标准和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机械工业名牌产品所用的企业标准必须达到国际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要依靠熟悉有关技术、业务的专业人员承担有关专业企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确保标准的水行和质量。
四、强化标准实施,形成有效的企业自我监督机制
要依法严格执行有关的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技术进步示范企业和明星企业的主导产品必须获得采标证书。机械工业主要产品要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技术进步示范企业和明星企业的主导产品必须获得采标证书。企业应根据标准所涉及的范围、工作难度和措施条件,组织标准的实施工作。必要时还应与产品设计评审、质量管理、产品检验等工作相互配合,或者由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协同推进。有关质量和管理的标准和标准化文件应是企业质量体系的技术支撑文件。企业内所采用的一切标准,包括有关的强制件标准,企业确定采用的推荐性标准、企业标准以及企业在有关经济技术合同、协议中承诺采用的其他标准,均应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五、加强产品及其设计和制造技术的标准化,为提高企业的开发能力,促进产品上水平,创名牌提供技术依据
企业产品采用标准的水平直接影响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水平。涉及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必须达到有关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产品及其配套件的互换配套和接口要求,要慎重抉择,保证使用要求。在保证产品性能和质量的条件下,要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通用件,以降低生产成本,缩短开发周期。要积极推行系列化、通用化设计技术、模块化技术和成组技术并对图祥及技术文件实行标准化审查,努力提高产品及其零部件、元器件的通用化、标准化程度,增强企业的设计开发能力和制造能力。要结合产品开发、生产技术准备和工艺整顿等工作开展工艺标准化和工艺装备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工艺管理和技术水平。企业拟定和实施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产品整顿、工艺整顿等生产技术措施,应有相应的标准化对策,对采用标准有关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作出论证。
六、充分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
企业在产、供、销各环节建立和实施必要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是实现生产与经营管理规范化的有效办法。企业要把产品标准、试验规范、售后服务规范等作为推销产品、供货谈判、工程投标、签订合同、交货验收和售后服务的依据和手段。在企业采购、配套、协作等工作中应采用有关标准或制定采购标准规范,作为控制原材料、配套件和协作件质量的重要手段。经营管理人员和采购、销售人员要熟悉标准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信誉。企业集团应注重运用标准化手段加强内部管理、协调业务、发挥标准化在技术上和管理上的作用,为提高集团产品的质量、分工协作能力和经营效益服务。
七、配合计算机技术应用,适时开展相关的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是计算机技术在机械工业企业的工程技术和企业管理中推广应用必不可少的条件。开展CAD、CAM、CAPP等需要大量的标准文件支撑并在标准化基础上建立有关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典型工艺设备等各类信息数据库。计算机辅助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起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等全方位的信息系统。企业要及早推进各种信息数据的规范化。建立各种信息数据的统一编码,统一术语、符号、代号和文件格式,对数据处理程序、有关业务工作程序、操作程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立CIMS更需要有关信息数据系统的整体协调配套与标准化、规范化。
八、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化工作和活动
企业要组织标准化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和活动,积级参与行业的标准制定工作和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以利于及时收集、掌握国内外同行业的标准化信息和标准化技术,为企业的发展服务。有条件的企业,要发挥技术优势,影响和促进行业标准化工作,并积极争取参家国际标准化活动。